城鄉規劃是做什么工作的?
城市規劃

添加微信好友, 獲取更多信息
復制微信號
是一門自古就有的
學問
,每個民族都有其獨特的知識組成。
城市規劃(Urban
Planning)研究城市的
未來
發展、城市的合理
布局
和綜合安排城市各項
工程建設
的綜合部署,是一定時期內
城市發展
的
藍圖
,是
城市管理
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城市建設和管理的
依據
,也是城市規劃、城市建設、城市運行三個
階段
管理的龍頭。
一、城市規劃工作的基本內容是依據城市的
經濟
社會
發展目標
和
環境
保護的要求,根據區域規劃等上
層次
的空間規劃的要求,在充分研究城市的
自然
、經濟、
社會
和技術發展
條件
的
基礎
上,制定
城市發展戰略
,預測城市發展
規模
,選擇
城市用地
的布局和發展
方向
,按照
工程技術
和環境的要求,綜合安排城市各項
工程
設施
,并提出控制引導
措施
。主要有以下幾個
方面
:
1、收集和調查基礎資料,研究滿足
城市經濟
社會發展
目標的條件和措施。
2、研究確定城市發展戰略。預測發展規模,擬定城市分期建設的
技術經濟指標
。
3、確定
城市功能
的
空間布局
,合理選城市各項用地,并考慮
城市空間
的長遠發展方向。
4、提出
市域
城鎮體系規劃
,確定
區域性
基礎設施
的規劃
原則
。
5、擬定
新區
開發和原有
市區
利用、改造的原則、步驟和方法。
6、確定城市各項
市政設施
和工程措施的原則和
技術方案
。
7、擬定
城市建設藝術
布局的原則和要求。
8、根據城市基本建設的
計劃
,安排城市各項重要的近期建設項目,為各項
工程設計
提供依據。
9.根據建設的需要和可能,提出實施規劃的措施和步驟。
二、城市規劃工作的特點:
1、城市規劃是綜合性的工作。
2、城市規劃是
法制
性、政策性很強的工作。
3、城市規劃工作具有
地方性
。
4、城市規劃是長期性和經常性的工作。
5、城市規劃具有實踐性。
城鄉規劃的作用
一 強調城鄉綜合規劃
《城鄉規劃法》最重要的改變是更加注重城鄉統籌。它不僅包括城市規劃、鎮規劃,也包括鄉規劃和村莊規劃,這意味著城鄉二元的體系被打破,城鄉規劃進入一體化的新時代。
該法的頒布標志著城市與鄉村的關系不再停留在政府政策上,而是從法律意義上給予了城鄉統籌發展思想的定位。
在具體內容上,《城鄉規劃法》對城鄉管理的強化很大程度上反映在協調城鄉規劃布局上。
城鄉空間布局對于城市規劃,是最核心的內容。如何理解呢?以一座城市規劃為例。其規模比較大,周邊有山有水,城市只是中間的平原部分,山水及周邊土地不屬于城市范圍。按照舊的城市規劃法,城市規劃考慮的只是城市邊界內的規劃范圍,城市之外的區域,即使是近鄰的區域也是規劃法覆蓋不到的,城市之外區域執行的是國務院村鎮建設管理條例,所以城鄉規劃被人為分割成兩層,即二元化。但是城市并不是孤立存在的。新的城鄉規劃法實施后,城與鄉的邊界范圍就模糊了。按照城市規劃法規定,大城市是指城市和近郊區非農業人口50萬以上的城市。農村人口不作為確定城市規模的指標。例如一個市有500萬人,城區人口只有50萬,按舊法的概念它就只能算作中等城市,但就新法而言這樣的城市就是大城市了。兩部法律完全是不一樣的概念。城鄉規劃法取消了城市邊界的界定,也就取消了農業人口和非農業人口的界限,以后將會有戶籍等相關適應法規和配套政策陸續出臺。因此,這種影響將是根本性的。。
二 將人居環境建設作為目的之一
《城鄉規劃法》與《城市規劃法》相比,另外一個最重要的變化是把人居環境建設提升到法律的高度。
《城鄉規劃法》第1條明確規定:“為了加強城鄉規劃管理,協調城鄉空間布局,改善人居環境,促進城鄉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制定本法”。這不僅僅是增加了幾個字那么簡單,而是將過去的實體空間規劃提升到以人為本的居住環境建設層面。
而且由此可以明確,改善人居環境已經成為《城鄉規劃法》的重要立法目的之一,其重要法律地位得以確立。而且,還明確規定了一點,改善人居環境的工作是由城鄉規劃管理部門來做,這是非常本質的改變。也可以理解為人居環境建設已變成了政府的責任。
在具體要求上,城鄉規劃符改變了城市規劃法為規劃編制而規劃的指導思想,強調城鄉規劃要與經濟、社會、環境等協調發展融合在一起,這也為建設和諧人居環境提供了一個良好的契機。簡單的說,以前的城市規劃法是擺在那里讓有關部門去執行,現在的城鄉規劃法在內容上是互動的,城鄉規劃“紙上畫畫,墻上掛掛”的被動局面將得到改變。城鄉規劃法遵循城鄉統籌、合理布局、節約土地、集約發展和先規劃后建設的原則,將自然與歷史文化遺產保護作為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的強制性內容,并提出了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傳統風貌等要求。
當然,城市建設有一定的周期,城鄉規劃法對人居環境的影響不會立竿見影,真正發生變化應該是實施一段時間之后。
三 為城市未來的發展掃除了障礙,提供了更大的空間
原有的《城市規劃法》為新區開發和舊城改造專設了一章(見第三章),對新區開發作了專門的規定?;仡櫸覈_發區的建設歷程,我認為這也是起到積極作用的,在當時需要以經濟發展為龍頭帶動城市的發展,以經濟發展為核心。但是,經濟開發區最大的失敗就是浪費了土地?,F在土地是最寶貴的資源,18億畝生存底線已經比較接近。
而新法取消了這一內容,明確||地規定城市規劃區范圍之外,不得設立各類城市開發區和城市新區。顯然,取消此項有三大作用。首先,有助于城市規模的健康發展。新區開發與舊城改造結合得不好,也不能成為一種城市發展的主流模式。其次,這樣做有助于節約土地,對于增加城市的活力會有幫助。開發區占地多,生活設施不完善,缺乏活力。第三,有助于城市復合發展。
在城市性質的界定上,新法做出了一個極有利于城市發展的決定。按照《城市規劃法》第19條規定,城市規劃編制時首先要對城市性質進行明確定位,繼而對城市產業結構調整產生影響。而隨著經濟發展的多樣化和交叉化,實際上產業發展越來越難以明確定性,比如IBM作為計算機生產是屬于第二產業,而作為電子綜合服務的提供商則是第三產業范疇。在新的《城鄉規劃法》中,不對城市性質作清晰的規定,這將對城市未來的發展預留了更大的彈性空間。
四 強化監督職能,政府將對城市建設和房產開發的調控將更有力
關于城鄉規劃實施內容,原來在《城市規劃法》中只有11條,不到1頁篇幅,新法則設置了專門章節,包括18條內容,占到2頁半篇幅,內容非常充實。為什么增加了這么多內容呢?以前的城市規劃法對房地產開發土地要素控制不是很嚴,現在城鄉規劃法對各個程序,比如選址許可證、工程規劃許可證的程序都有了非常明確的要求,包括鄉村的建設規劃許可證,城鄉建設的全過程都有具體的要求和規范,沒有空白點。此外,各個城市制定細則,沒有統一,現在也都有了明確|| 的標準。這樣將有助于政府主導城市發展的規模、方向、速度,調控城市建設和房地產開發。
由于以前不是特別清晰的監督制度,原來的規劃與市場結合得很弱,導致城市規劃滯后于開發,現在提了很多具體的要求了,更加有法可依了,有助于城市以規劃為龍頭引領城市發展。這是一種巨大的進步。
如何確保城鄉規劃的實施?
確保城鄉規劃實施的方法是:
一、開展人文主義建設。
城鄉規劃設計必須考慮人文主義建設,確保鄉民的最大化利益,實現鄉民凝聚力的增強,進而投入到城鄉建設實踐中去。另外,城鄉規劃設計應該融合當地的特色資源,例如組建旅游活動等,該方式能讓更多的人了解鄉村的文化特色,鄉村也能借此獲得一定的經濟收入,實現經濟與建設的雙贏,達到人文主義建設目標。
二、構建合理建設體系。
在進行美麗鄉村建設之前,要做出一個合理的建設體系的規劃。所謂合理的建設體系的規劃,也就是要對鄉村建設的內容進行完善。在前期進行鄉村建設的企劃書的制定時,需要考慮許多方面的內容。首先是建設的方向。所在地區是山地還是平原,是發展畜牧業還是養殖業,如果要發展養殖業,在養殖的同時能否進行旅游業的引進。其次是項目的預期目標。根據組織者對現狀的了解,確定培養期限。
三、完善基礎設施建設。
基礎設施的建設不僅可使人民的生活變得更加便利,也是經濟高速發展的堅實基礎。從已有的成功的沿海地區經濟快速發展的經驗來看,其飛速發展離不開前期大規模的基礎設施建設。因此,為了實現鄉村建設,基礎設施的建設是必不可少的。
四、營造鄉村空間特色。
進行鄉村建設時,需將空間美學與規劃理念相結合,對當地實際情況進行詳細分析,營造出一種獨特的鄉村空間輪廓和空間色彩,以突出鄉村空間特色。尤其是在目前鄉村建設中,更需突出獨特性,這是由于隨著科技的發展,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們審美水平逐漸提升,越來越追求個性化,一個具有個性化的鄉村更能吸引人們的目光,提升鄉村本身的競爭力。
評論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