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城鄉規劃條例全文(3)

湖北省城鄉規劃條例全文

微信號:MeetyXiao
添加微信好友, 獲取更多信息
復制微信號

第三十八條 在鄉、村莊規劃區內進行鄉鎮企業、鄉村公共設施、公益事業、村民住宅建設的,應當按照下列程序辦理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

(一)申請人持有關材料向所在地的鄉鎮政府提交申請;

(二)鄉鎮政府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0日內提出初審意見,報縣級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審查;

(三)受理申請的機關自收到初審意見之日起10日內作出決定。符合條件的,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

使用原有宅基地進行村民住宅建設的,可由縣級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委托鄉鎮政府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0日內作出決定。符合條件的,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

第三十九條 在城市、鎮規劃區內進行臨時建設的,應當經市(縣)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批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批準臨時建設:

(一)占用道路、河道或者機場、鐵路、公路建設控制范圍內土地的;

(二)占用綠地、廣場、公共停車場(庫)、文物保護范圍或者其他公共活動場地的;

(三)占用高壓走廊、壓占地下管線或者影響管線敷設的;

(四)市(縣)政府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條 在規劃區內修建的臨時建筑不得超過2層,使用期不得超過2年。確需延期的,可依法申請延期1年。使用期滿后,建設單位和個人必須在20日內自行拆除,清理現場;未自行拆除的,由審批部門組織拆除,所需費用由臨時建設方承擔。因國家建設需要,拆除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禁止在臨時用地上建設永久性建筑。建設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擅自改變臨時建筑和臨時用地的用途。臨時建筑不得辦理房屋產權登記。

第四十一條 設計單位應當按照城鄉規劃的技術規范和有關規定以及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提出的規劃條件進行建設工程設計。

第四十二條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在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前,應當對建設工程是否符合規劃條件予以核實。對符合規劃條件的,核發規劃條件核實證明;未經核實或者經核實不符合規劃條件的,建設單位不得組織竣工驗收,不得交付使用,房產主管部門不得辦理房屋產權證件。

建設單位應當在竣工驗收后6個月內向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報送有關竣工驗收資料。

第四十三條 建設工程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有效期為2年。確需延期的,可依法申請延期1年。

第四十四條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應當在規劃許可后5日內向社會公布規劃許可結果。

建設單位在建設工程放線前,應當在建設施工場地醒目位置公示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內容及附圖,并在建設工程竣工經規劃條件核實合格后予以撤除。

第四十五條 建設工程使用人不得擅自改變規劃許可確定的使用性質。確需改變的,應當向市(縣)政府城鄉規劃、國土資源、房產主管部門申請辦理變更手續,有關部門應當征求規劃地段利害關系人意見;未辦理變更手續的,不得擅自改變建設工程的使用性質和用途。

第四章 城鄉規劃的監督檢查

第四十六條 各級政府應當每年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或者鄉鎮人民代表大會和上一級政府報告城鄉規劃的實施情況。縣級以上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聽取和審議專項工作報告、執法檢查等依法開展對城鄉規劃實施情況的監督,必要時作出相應的決議決定。

第四十七條 縣級以上政府應當建立健全城鄉規劃督察制度,加強對城鄉規劃編制、審批、實施、修改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查處違法建設行為。城鄉規劃督察的具體辦法由政府制定。

第四十八條 各級政府應當建立完善考核評價制度,對下級政府實施城鄉規劃、控制違法建設情況,定期開展考核評價。

各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建立規劃監督、行政執法、行政監察的協調、聯動機制和查處違法建設的信息共享機制。

街道辦事處應當配合當地政府及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對本轄區內規劃建設活動開展監督、檢查,協助有關部門依法處理違法建設行為。

社區、村(居)民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發現本區域內違法建設行為的,應當及時勸阻,并向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報告。

第四十九條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應當建立城鄉規劃聯動監測系統,完善城鄉規劃信息及違法建設監控平臺,設立、公布監督舉報電話、電子信箱等,接受公眾和新聞媒體對城鄉規劃實施情況的監督。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應當遵守城鄉規劃,服從規劃管理,并有權就涉及其利害關系的建設活動是否符合規劃的要求,向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查詢。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有關部門舉報、控告違反城鄉規劃的行為。對舉報的事項,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有關部門應當及時處理,并為舉報人保密。對舉報重大違法建設的,予以獎勵。

第五十條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實行城鄉規劃批前批后公示,并提供監督檢查處理結果的信息資料,依法接受社會監督。

第五十一條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查處違法建設工程時,無法確定其所有人、管理人的,應當通過網站、公示欄、有關媒體并在該違法建設場地醒目位置發布公告等,督促當事人依法接受處理。公告期不得少于60日。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五十二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法律、行政法規已有處罰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五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級政府或者有關主管機關依據職權責令改正,通報批評;對有關政府負責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一)對城鄉規劃的領導、監管不力,造成重大損失和嚴重社會影響的;

(二)在城市、鎮總體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范圍以外,違法設立各類開發區(園區)或者城市新區的;

(三)依法應當組織編制城鄉規劃而未組織編制的;

(四)違反法定權限和程序組織編制、審批、修改城鄉規劃的;

(五)委托不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編制單位編制城鄉規劃的。

第五十四條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本級政府或者上級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改正,通報批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予以行政處分:

(一)對不符合法定條件擅自批準變更用地性質、容積率等規劃條件的;

(二)對未申請規劃條件進行出讓的土地核發土地使用證的;

(三)對未依法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經規劃條件核實的工程核發房屋產權證件的;

(四)對符合法定條件的行政許可申請未在法定期限內作出準予許可決定的。

第五十五條 城鄉規劃報送審批前,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未按照程序公示、聽證等,由本級政府、上級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監察機關依據職權責令改正,通報批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五十六條 買賣、騙取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由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依法予以撤銷,沒收違法收入,并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第五十七條 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未按照規定在建設施工場地醒目位置公示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內容及附圖的,或者公示期未達到規定要求的,由縣級以上政府確定的有關執法部門或者機構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第五十八條 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依法實施行政處罰的,其違法收入按照該建設工程的銷售平均單價或者市場評估單價與違法建設面積的乘積確定;建設工程造價按照有違法建設情形的單項工程整體造價確定,其中房屋建筑工程按照單體建筑物工程造價確定。

第五十九條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作出責令停止違法建設或者限期拆除的決定后,當事人不停止建設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應當及時報由本級政府責成有關執法部門依法采取查封施工現場、強制拆等措施,強制拆所需費用由當事人承擔。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阻撓、妨礙依法執行公務的,依照法律有關規定處罰。

對本條例第五十一條規定的情形,公告期滿后,當事人未接受處理的,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報由本級政府責成有關部門對違法建設工程依法予以拆除或者沒收。

第六十條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工作人員在制定或者實施城鄉規劃中玩忽職守、濫用權力、徇私作弊的,或者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導致城鄉規劃管理失控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六章 附 則

第六十一條 本條例所稱市,是指按照行政建制設立的設區的市和縣級市。

第六十二條 本條例所稱“綠線、紫線、藍線、黃線”:

綠線是指城鄉規劃中確定的各類綠地范圍的控制線;

紫線是指歷史文化名城(鎮、村)內的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筑的保護范圍界線;

藍線是指城鄉規劃中確定的江、河、湖、庫、潭和濕地等地表水體保護和控制的地域界線;

黃線是指城鄉規劃中確定的必須控制的基礎設施、公共設施用地的控制界線。

第六十三條 未設鄉鎮建制的農場、林場、漁場及獨立工礦區的居民點,參照本條例執行。

第六十四條 本條例自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1992年10月9日湖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根據1998年7月31日湖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關于修改《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辦法》的決定修正的《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辦法》同時廢止。

;

城鄉規劃的組織編制機關對城鄉規劃是如何管理的?

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作出修改城鄉規劃編制情況統計表

將第二十四條第二款第二項修改為城鄉規劃編制情況統計表:“(二)有規定數量的經相關行業協會注冊的規劃師”。

刪去第三款。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原文:

第二十四條 城鄉規劃組織編制機關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單位承擔城鄉規劃的具體編制工作。

從事城鄉規劃編制工作應當具備下列條件城鄉規劃編制情況統計表,并經國務院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依法審查合格城鄉規劃編制情況統計表,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后,方可在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城鄉規劃編制工作:

(一)有法人資格;

(二)有規定數量的經國務院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注冊的規劃師;

(三)有規定數量的相關專業技術人員;

(四)有相應的技術裝備;

(五)有健全的技術、質量、財務管理制度。

規劃師執業資格管理辦法,由國務院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人事行政部門制定。

編制城鄉規劃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標準。

修訂后:

第二十四條 城鄉規劃組織編制機關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單位承擔城鄉規劃的具體編制工作。

從事城鄉規劃編制工作應當具備下列條件,并經國務院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依法審查合格,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后,方可在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城鄉規劃編制工作:

(一)有法人資格;

(二)有規定數量的經相關行業協會注冊的規劃師;

(三)有相應的技術裝備;

(四)有健全的技術、質量、財務管理制度。

規劃師執業資格管理辦法,由國務院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人事行政部門制定。

編制城鄉規劃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標準。

廣州市城鄉規劃程序規定(2019修訂)

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加強城鄉規劃管理,規范城鄉規劃管理程序,保障城鄉規劃城鄉規劃編制情況統計表的實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廣東省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城鄉規劃城鄉規劃編制情況統計表的制定、修改、實施和監督檢查程序適用本規定。第三條 市規劃和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本規定。第二章 城鄉規劃城鄉規劃編制情況統計表的制定第四條 本市城市總體規劃的制定、修改程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和規定執行。第五條 各專業主管部門應當依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城市總體規劃以及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專業(專項)發展規劃。其中,有關工業、農業、畜牧業、林業、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設、旅游、自然資源開發的專業(專項)發展規劃,應當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

編制或者修改專業(專項)發展規劃涉及空間布局和用地需求的,應公開展示規劃草案,征詢公眾意見。經市發展改革、規劃和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審查后,由各專業主管部門報市人民政府審批,并由規劃和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相應納入城鄉規劃。第六條 制定控制性詳細規劃應當遵循下列程序城鄉規劃編制情況統計表

(一)編制計劃。

市規劃和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根據城市總體規劃和城市建設發展的需要,制定控制性詳細規劃的編制計劃,報同級人民政府審定。

(二)組織編制。

市轄各區的控制性詳細規劃由市規劃和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根據總體規劃組織編制。

(三)公示。

控制性詳細規劃報送審查、審批前,組織編制機關應當按照本規定第十一條的規定將規劃草案予以公示,采取論證會、聽證會或者其他方式,征求專業單位、專家和公眾意見,并根據意見對控制性詳細規劃草案予以修改完善。

(四)審查。

市轄各區的控制性詳細規劃由市規劃和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審查。

控制性詳細規劃中的市政工程規劃內容,應當由具有市政工程規劃設計和管理經驗的專家委員會與相關專業主管部門進行聯合審查。

(五)審議。

組織編制機關應當將通過審查的控制性詳細規劃草案、審查意見及公眾參與報告提交市城市規劃委員會審議。

城市規劃委員會對控制性詳細規劃草案有重大異議,審議未通過的,由組織編制機關組織規劃草案的修改和重新審查,再次進行公示后,提交相應的城市規劃委員會審議。

(六)批準。

市轄各區的控制性詳細規劃經市城市規劃委員會審議通過后,報市人民政府批準。

(七)備案。

控制性詳細規劃經批準后,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上一級人民政府備案。第七條 涉及對控制性詳細規劃管理單元的總體指標、要求作出修改的,組織編制機關應當對修改的必要性進行論證,征求規劃管理單元內利害關系人的意見,并向原審批機關提出專題報告,經原審批機關同意后,方可編制修改方案。控制性詳細規劃及其管理單元修改方案報經城市規劃委員會審議通過后,報城市人民政府批準。

控制性詳細規劃修改涉及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的強制性內容的,應當先修改總體規劃。

涉及對控制性詳細規劃管理單元內部的控制指標、要求作出調整的,除第八條規定的情形外,可以由相關政府部門或者土地使用權人向組織編制機關提出書面申請,同時附送規劃修改論證報告和草案。由規劃和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結合書面申請要求和周邊規劃情況,組織編制規劃調整方案。規劃修改論證報告和草案及調整方案經城市規劃委員會審議通過后,報原審批機關批準。規劃和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當依據獨立地塊指標調整情況做好控制性詳細規劃管理單元的總體指標平衡。對控制性詳細規劃管理單元內部的控制指標、要求的調整,不適用于以公開出讓方式提供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建設項目。

本條所稱“控制性詳細規劃的規劃管理單元”是指結合行政街道界線、天然地理界限等因素劃定的、由多個規劃地塊組成的規劃管理范圍。第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控制性詳細規劃的原審批機關可以委托規劃和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對控制性詳細規劃進行局部修正:

(一)因工程實施需要,在不增加原規劃確定的總建筑面積的前提下,修正道路及市政設施的線位、部分技術參數及沿線用地規劃控制指標的。

(二)非重要地區用地調整建筑密度、綠地率,且與周邊景觀協調但不增加原規劃確定的總建筑面積的。

(三)因控制性詳細規劃的信息錯漏需要更正控制性詳細規劃相關信息的。

2022年12月15洛陽道北發展規劃最新情況?

2022年12月15洛陽道北發展規劃最新情況?

一、項目名稱:玄武門區域控制性詳細規劃

二、基本情況:規劃范圍為西至定鼎大道、東至唐宮一路、北至玄武門大街、南至唐宮東路,總面積26.25公頃。

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城市、鎮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審批辦法》、《河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辦法》、《洛陽市城鄉規劃條例》、《洛陽市控制性詳細規劃管理辦法》

四、附注:

1.公示日期:2022年12月6日-2023年1月4日(30個自然日)

2.查詢網址:

3.有效反饋意見時間:公示期內

4.信息反饋方式:公示期內相關利害人如有異議,可通過書面或電子郵件方式向我局反映,書面意見注明聯系人姓名、聯系電話、聯系地址,送(或郵寄至)洛陽市市民之家六樓6017房間洛陽市自然資源局詳細規劃科

5.監督電話:63225083,65518316;郵箱:jsydk369@163.com

規劃主要內容:

規劃范圍為西至定鼎大道、東至唐宮一路、北至玄武門大街、南至唐宮東路,總面積26.25公頃。

規劃落實“顛覆性創意、沉浸式體驗、年輕化消費”的總體要求,積極探索大遺址保護新形態、建設國家遺址公園3.0版本,打造“盛世隋唐”品牌核心展示區,文旅文創高質量發展先導區。

依據隋唐洛陽城玄武門遺址保護展示工程方案,結合規劃區區位及玄武門遺址的特殊性,提出“一心兩軸三片區”的空間結構,其中“一心”為片區景觀核心,“兩軸”為宮城城墻景觀軸與隋唐洛陽城歷史文化軸,“三片區”為景觀游憩區、文化傳承展示區、沉浸式體驗游覽區,配建停車場、公共廁所等服務設施。

指標控制:落實風貌導則指標控制體系,結合《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GB50137-2011》設計規范等要求,對各地塊容積率、建筑高度、綠地率、建筑密度等指標進行推算、復核。具體指標詳見圖紙。

落實上位規劃,對文物保護、開發強度、總體布局、城市風貌、公共服務設施、基礎設施等方面進行了規劃與引導。

圖片

圖片

圖片

統計月度工作計劃表例文

一、結合實際,切實加強全區統計工作

結合我局工作實際,深入貫徹區第五次黨代會第三次全體會議和區五屆人大二次全體會議精神,切實加強全區統計工作。確保地區生產總值增長15%以上,涉農社區居民人均純收入增長16%,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8%等目標的順利實現。

二、按照的統一部署,搞好重大的國情國力調查

(1)按照的統一部署,在區經濟普查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全力完成經濟普查的機構成立、方案制定、人員培訓、調查試點等各項階段性工作,落實人員、經費。

(2)繼續做好第二次農業普查的各項后續工作,完成農業普查的數據資料開發應用、分析研究、普查總結表彰等各項后續工作。

三、順應統計方法制度改革的趨勢,強化統計服務

(1)認真搞好服務業統計工作。積極適應服務業統計改革的需要,按照有關工作部署,結合統計工作實際,建立與服務業快速發展相適應的科學、規范的統計調查體系和制度,以全面、系統、及時地實施對服務業發展的統計,準確反映全區服務業發展規模、結構、效益及地區分布、行業分布等情況,切實解決服務業統計缺乏統一管理、統計方法滯后以及統計力量薄弱等問題,為制定服務業發展規劃,滿足國民經濟核算和加強對服務業發展的管理提供基礎保證。

(2)認真實施能源統計調查工作。認真實施能源統計調查制度,開展能耗的抽樣調查,認真評估能源統計數據,努力提高準確可靠度。依法加強能源統計的督查監審工作,對能源統計的先進經驗加以推廣,對能源統計基礎工作不規范的促其整改,依法查處統計的違法行為,以促進全區能源統計規范有序運行。加強能源統計調研分析工作,如實反映能源消費情況及存在的問題,為抓好節能工作當好參謀。

(3)認真開展貧困戶監測、農村住戶調查和城鎮住戶調查工作。明年我區將有90戶城鎮住戶被納入調查,我們將按照新的要求認真開展工作。完善城鄉住戶現金收支月報,及早發現住戶記賬存在的問題,方便報表審核,提高記賬質量。加大基礎工作檢查力度。定期組織專業人員深入各個城鄉居民家庭,對住戶和貧困監測基礎工作建設、農戶記賬質量情況進行檢查與核查,促進相關街道辦事處、社區認真對待住戶及貧困監測調查基礎工作,為高質量地完成各項調查數據評估奠定堅實基礎。

(4)繼續搞好統計預警監測,完善數據質量評估辦法,增強決策咨詢能力。以全區社會經濟發展戰略的熱點、難點為切入點,積極開展各項專題性分析研究,搞好統計信息社會化服務工作,加大統計數據的開發應用力度。強化全區統計基礎工作,繼續完善基層數據質量控制考核制度,加大對經常性統計調查單位的清理力度,為提高統計數據質量打下堅實的基礎。

四、充分發揮統計信息咨詢服務功能,統計自動化建設取得新進展

繼續加快全區統計信息數據處理自動化建設步伐,進一步推進網上直報工作,勞動統計實現零的突破,不斷提高規模以上工業、房地產開發、批發零售貿易業網上直報率;加強統計信息網站建設,積極做好統計業務平臺和辦公自動化系統的應用維護、大型宏觀數據庫加載和二次開發;加強對全區街道、部門和基層單位計算機應用培訓力度。

五、加強對社區統計人員的培訓,提升統計人員業務素質

繼續完善基層統計組織,在強化對各街道、有關部門統計數據質量、基礎工作的認定、量化及考核工作,不斷完善適應新形勢的統計構架的基礎上,針對統計工作的重點、難點,加強對社區基層統計人員的業務指導。通過建立培訓制度及網絡,利用各種會議,并充分利用統計從業資格培訓和繼續教育的機會,以及對基層社區基礎工作、業務工作情況隨時進行指導,加強對基層社區的業務培訓和基礎工作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