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規劃法對于城鄉規劃的要求?
第一,上位規劃體現了上級政府的發展戰略和發展要求。按照一級政府、一級事權的政府層級管理體制,上位規劃代表了上一級政府對空間資源配置和管理的要求。因此,下位規劃不得違背這些原則和要求,并要將上位規劃確定的規劃指導思想、城鎮發展方針和空間政策貫徹落實到本層次規劃的具體內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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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上位規劃代表了區域整體利益和長遠利益。隨著我國城鎮化和城市發展呈現出網絡化、區域化的發展態勢,單個城市將在更大范圍內受相關城市和區域發展的影響和制約。上位規劃從區域整體出發,編制內容體現了整體利益和長遠利益,下位規劃不得違背上位規劃確定的保護原則和規??刂?,要落實實行空間管制的區域,進一步深化和細化保護要求和保護措施。
第三,上位規劃有助于協調和解決城鄉之間的矛盾和問題。上位規劃全局性、綜合性、戰略性、長遠性更強,更加重視城鄉區域協調有序發展和整體競爭力的提高;在整體發展的同時更強調資源和環境保護,限制單個城市進行不利于區域整體的開發活動,實現可持續發展。上位規劃從區域視野出發,制定各城鎮必須遵守的發展建設行動準則,有利于減少下位規劃在資源分配和布局上的矛盾和沖突,有利于解決單個城市解決不了、解決不好的問題。
按照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要合理劃分中央和地方經濟社會事務的管理責權,屬于全國性和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事務,由中央管理。屬于各地行政區域的地方性事務,由地方管理。按照上述要求,在下一層次規劃不得違背上一層次規劃的原則下,還應注意明確各級政府在組織編制和審批城鄉規劃、實施城鄉規劃方面的權力和責任,實現清晰的一級政府、一級事權。中央政府,省級政府,市、縣政府依法行使各自的規劃管理事權。上級政府應將規劃的重點放在關系整個行政地域發展的戰略性、全局性的內容上,通過規劃,加強對地方資源和生態環境的保護,加強對區域性基礎設施布局的約束和引導。在同級行政單元內,要明確局部規劃不得違背總體規劃的原則。在近年的城市規劃建設實際工作中,個別城市在制定近期建設規劃和詳細規劃時,突破城市總體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規模和范圍,不符合城市總體規劃要求的近期建設規劃和詳細規劃指導開發和建設,導致城市發展建設無序進行,亂占濫用土地,嚴重損害了城市規劃的依法行政。因此,法律規定下位規劃必須符合上位規劃的要求,是保證城鄉規劃權威性、嚴肅性,保證城鄉規劃依法行政,保證城鄉發展和建設科學有序進行的
土地管理法與城鄉規劃法相矛盾的地方
兩個都是國務院下城鄉規劃編制和現實有沖突的行政法規城鄉規劃編制和現實有沖突,一般來說不會矛盾。真正矛盾的是下面執行起來會有業務交叉,產生矛盾。
中國城市規劃的發展
一、探尋城市規劃的本質屬性
(一)規劃“好”城市是根本目標
規劃就是對規劃對象未來一段時間的設想和安排,目標顯然是為了讓規劃對象變得更好。同理,城市規劃的目標是為了規劃建設好城市。然而,對于什么是好城市一直缺乏統一完善的評判標準。目前,“一線城市”、“花園城市”、“健康城市”、“智慧城市”等各種城市概念都有具體的評判標準,但這些標準大多是從若干局部對城市進行定性或定量的評判,缺乏對城市整體的評判。當然,要建立一個包羅萬象的指標體系,去對每個城市進行評價也不太可能。
即便如此,基于樸素的感性認識,通過不同城市的對比,仍能定性的判斷哪個城市相對更好。盡管不同的人判定和選擇受到諸多因素的限制可能不同,如:判定某個城市更好,卻選擇了另一城市工作生活,但大多數人選擇的城市一定不是一個差的城市,大多數人未選擇的城市,即便城市可能整體較好,也一定具有明顯的讓人不得不放棄的理由。
大多數人的選擇可通過“用腳投票”的方式,通過一段時期內城市人口流入流出的數據可以得出初步的排名靠前城市的集合,分析其具有的共同特征,可以得出好城市的一般標準。一是城市作為一個復雜的巨系統,不可能做到盡善盡美,世界上沒有不存在“城市病”的城市,只是問題有多有少、有輕有重,而較好的城市一般沒有明顯的重大短板。二是較好的城市一般都具有至少一項在某一區域或領域領先的方面,且仍在不斷發展完善。
上述標準可以概括為“一俊遮百丑”和“木桶效應”,二者缺一不可。如果規劃師能夠在認識到理性有限性的情況下,以個人或團隊理性的閥值為限,重點在上述兩方面提出規劃解決方案,并保證按規劃推動實施,在漫長的城市生命周期內,不斷累積好的發展成果,解決城市短板問題,城市將日益趨向于理想中的好城市。
(二)可實施是規劃的根本價值
規劃因政治家的選擇而誕生發展,作為城市規劃建設的決策者,政治家對城市的發展建設起著核心作用,規劃師一般只起到專業參謀者的作用。城市規劃的價值在于得到充分實施,再優秀的規劃方案得不到實施也只能是“圖上畫畫、墻上掛掛”,而城市規劃的決策執行者是政治家。因此,城市規劃要發揮作用,離不開政治家的支持,規劃師要懂得站在政治家的角度思考問題,懂得政治運行的基本規律,在堅持公共利益優先的價值導向,以及規劃專業理念的前提下,當好專業參謀,引導并規范政治家不合理的短期政治沖動,與政治家一起共謀城市發展建設,而不是站在政治家的對立面,做向權力講述所謂真理的規劃憤青或百忍成鋼、逆來順受的規劃怨婦。
政治家一般都具有清晰的施政目標,追求簡單高效,喜歡有計劃、有步驟的推動具體工作以達成目標。“田園城市”方案正是由于符合政治家的這些要求才能夠被選中,并在若干城市中得到探索實踐,使得現代城市規劃得以誕生發展。中國控制性詳細規劃同樣源于市場經濟發展的政治需要,但在控規發展過程中,規劃涵蓋內容日益增多,管理工具愈發復雜,管理效率低下,越來越偏離了政治家的要求,才催生了以“三區四線”管理為核心抓手的國土空間規劃變革。
政治家的特點決定了公共政策要簡單可行、目標清晰,作為公共政策的城市規劃,同樣要具有上述特征。如果將規劃布局方案視為城市規劃的主要目標,當前城市規劃一般均具有清晰的目標,但都缺乏保證目標實現的簡單可行的具體方案,在可實施性上存在較大不足。在這方面,發展規劃為城市規劃提供了可供學習借鑒的樣板,城市規劃可通過強化制度設計完善實施保障措施,將規劃目標分解為若干具體項目或工作,按計劃推動實施,并在實施過程中保持跟蹤,定期評估,及時發現問題進行修正,確保規劃得到有效實施。
(三)統籌平衡是規劃的根本任務
城市因人類聚集而形成,在城市發展過程中,隨著不同人群的集聚,必然會分化成多種利益集團,城市將不得不面對為誰而建和發展紅利如何分配的問題。理想的分配結果是實現帕累托最優的均衡狀態,但現實生活中帕累托最優并不存在,如何通過城市規劃使城市逐步趨向于帕累托均衡的狀態,理應是城市規劃的根本任務。
首先,要統籌城市規劃中公平與效率的關系,既不能為了效率將規劃局限于專業精英人士的游戲,也不可能為了公平而實現全面的公眾參與。將民主集中制引入城市規劃是一個不錯的選擇,可參照醫學、法律等學科,在規劃教育上按照統籌規劃師、行業規劃師(文教體衛等)和社區規劃師分科,行業規劃師作為各相關行業的代理人,社區規劃師代理各社區的訴求,由統籌規劃師構建類似于倡導式規劃的協調機制,促成各方均接受的規劃方案。
其次,要在理性與現實間實現平衡。城市是一個復雜的巨系統,試圖用完全的理性編制城市規劃是不可能的,但理性不可或缺,不能因為理性有限而退到理性無用論的另一極端。規劃師既要注重理性,又要承認人理性的有限,通過合理確定規劃目標,用有限的理性解決能夠解決的城市問題,對于人的理性難以企及的宏觀長遠問題,規劃可以指明發展方向并通過制度設計,劃定城市發展的負面清單,避免城市無序發展,為市場預留多樣向好的廣闊發展空間。
最后,要在城市發展與公共服務和生態間取得平衡。發展是城市經濟的基本職能,只有發展好的城市,才會為人類帶來更好的生活,促進人類向城市集聚。但發展受到公共服務水平和生態承載力的限制,平衡好城市發展與公共服務、生態的關系,才能保證城市健康可持續的發展。具體到城市規劃上,就是要協調好工業、辦公和居住,與文教體衛、道路、市政和綠地等用地之間的規模關系,既要保證規劃各類用地規模的遠期平衡,又要保證規劃實施時近期各類用地的統籌協調。
二、未來城市規劃的發展思路
(一)正向引導與負面清單
受到人的有限理性限制,規劃師無法做到面面俱到,需要集中力量在一些重點領域開展有效工作。按照“好”城市的標準,城市規劃既要強化城市的潛在優勢,又要避免產生嚴重的城市問題。據此,城市規劃可集中力量在正向引導和負面清單兩方面重點突破。
在正向引導方面,城市規劃的目標就是要逐漸累積強化城市優勢??赏ㄟ^對比、分析等方法,研判城市在某一區域、某一領域具有的潛在優勢,找出競爭城市和標桿城市,合理確定規劃目標、定位和重點工作,通過城市規劃有計劃的將潛在優勢轉化為現實優勢,提升城市的核心競爭力,使城市至少在某一領域或某一區域具有不可替代的核心優勢,增強城市的吸引力。比如:深圳特區初期在編制規劃時,通過與香港進行對比分析,將制造業、毗鄰香港的羅湖區作為集中力量打造的產業和區域,不惜以犧牲特區外區域的規劃管理為代價,產生了特區內和特區外“兩個深圳”的問題,雖然過于強調理性的集中,而未兼顧整體的平衡,但也不失為城市規劃在正向引導方面的成功案例。
在負面清單方面,首先要分析城市現狀存在的若干重大問題,通過規劃研究找到問題產生的原因,以及未來的發展方向,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案,積極推動規劃有效實施,逐步解決問題,補足重大發展短板。同時,對于大量的既無潛力優勢,又不存在也不可能產生重大問題的一般區域、一般事項,可通過規劃審批制度的改革創新,劃定城市發展的負面清單,建立全社會的誠信監管體系,負面清單以外的事項,規劃重點關注事前備案,事后追責、改正等關鍵節點、重要事項的管理權,建設單位可自行按規劃實施,規劃管理不再投入過多精力。
除此之外,為了適應經濟社會的發展變化,規劃還應組建信息收集、動態跟蹤部門,既密切關注競爭城市和標桿城市的最新發展動態,也動態監測本城市的發展情況,定期進行動態評估,及時調整完善規劃方案,監督規劃實施狀況,保證城市可持續健康發展。
(二)新技術與價值取向
傳統的城市規劃是一項經驗性很強的工作,相關規范、標準來自于前人經驗的總結,工作方式類似于老中醫診病,此類工作的難點在于如何獲取和學習大量的經驗數據,只要有足夠的數據和算力,計算機就能做的比人更好。隨著國內大數據產業的發展、計算機算力的提升、各地成立數據管理部門和新基建的全面推動,人工智能獲取城市經驗的相關數據將更加方便,全面超越人類規劃師將在短期內成為可能。國內吳志強團隊的“城市樹”系統,在此方面已經進行了大量的成功探索,并在實踐中得到了一些應用。
馬克思曾說“一種科學只有在成功運用數學時,才算達到了真正完善的地步。”大量規劃學者意識到城市規劃過于注重經驗的問題,嘗試將數學分析引入城市規劃,構建了大量的城市規劃分析模型,但大部分分析模型是基于結論已定前提下的牽強附會,不具有科學價值。即便城市規劃具有運用數學,成為科學的潛力,受限于人類有限的理性,也不可能具有運用數學分析全部城市問題的能力,而人工智能的算力理論上是具有無限提升可能的,人工智能的基礎就是數學,理論上能夠用數學解決的問題都可以用人工智能完成。如果城市規劃成功數學化,將進一步加速人工智能在城市規劃領域的運用。
也就是說,不論是基于傳統的經驗、還是理性的數學分析,只要有足夠的數據和算力,人工智能都能做的更好。只是受到當前技術水平的發展,以及行業壁壘的限制和交叉人才的缺乏,人工智能技術尚未在城市規劃中得到廣泛推廣和運用。歷史已無數次證明科技進步對人類的影響,包括以人工智能、大數據為代表的新技術,以智慧燈桿、光伏道路為代表的新型建筑設施,以裝配式建筑、無聊公司多層地下隧道為代表的新型施工工藝等,都將對城市規劃引起重大影響。因此,規劃師必須重視新技術,這也是規劃教育內部分科,統籌規劃師需強化學習的重點內容。
人工智能能夠幫助人類提升理性的能力,卻無法代替人類在遇到倫理價值沖突時該如何做出判斷?而在日常生活中,倫理價值沖突是大量存在的,任何一項公共政策均需具有明確的價值取向。在各類人文社會學科中,大量學者已從不同角度,對公平正義、倫理選擇、價值序列等進行了大量的研究,形成了完善的理論體系。然而,脫身于工程建設領域的城市規劃,受傳統思維的影響,對倫理價值教育重視不夠。隨著人工智能技術的不斷進步,未來大量的規劃師將從繁雜的技術工作中解脫出來,需要規劃師加強倫理價值理論的學習,強化倫理價值判斷能力和沖突處理能力,將更多的精力用于城市規劃倫理價值判斷上,保證城市社會健康發展。
(三)制度設計與評估實施
實踐證明將城市規劃的核心定位于“空間的合理安排”是不準確的,是仍受到傳統工程技術思維限制下的城市規劃思想。當前,城市規劃是一項公共政策已被廣泛接受,然而公共政策的核心是政策制定或制度設計,那么作為公共政策的城市規劃,其核心工作應該是“基于推動空間合理安排的制度設計”。當然,空間布局方案仍是制度設計必不可少且獨具特色的篇章,相當于城市規劃這一公共政策的目標,但規劃工作的重點還應包括推動布局方案得到實施的一系列指標、重點工作、保障機制、監督考核等內容。
受到知識教育背景的限制,現代中國規劃師普遍欠缺制度設計的技能。制度設計是一項遠比空間布局方案復雜而重要的工作,當前城市規劃暴露出的大量問題實質是實施問題,解決這一問題需要大量的規劃師進行制度探索創新。筆者通過大量學習和實踐,初步探索總結了解決用地供給不平穩問題的用地供應配比掛鉤制度,解決土地低效利用的地均產值與新增用地供給掛鉤制度和房產空置收稅制度,以及容積率轉移制度、人地掛鉤制度等。規劃師應將工作重點轉移到制度設計上來,通過實踐不斷探索豐富各項制度設計,形成完善的規劃管理制度工具庫,保證規劃有效實施。
規劃有了合理的目標、有了制度工具庫,更需要在實際執行時進行動態監測和評估,避免實施走樣。理想的城市規劃應形成類似于計算機語言中的“when if”句式,輔助決策甚至借助人工智能實現自主規劃決策。即:當碰到哪種情況時,可采取哪些制度方案解決。如:當一條道路連續擁堵超過3個月,應立即解決交通擁堵問題,可選擇啟動周邊道路建設、限制車輛使用措施或完善公共交通等若干解決方案,但究竟采取那個方案,需要規劃師在動態監測的過程中,對現實情況進行評估,從而選擇更加貼合實際的解決方案。
現代城市規劃自誕生至今已走過了一百多年的發展歷程,但中國城市規劃始終未能找到學科的內核,規劃理論一直奉行“拿來主義”,不斷學習模仿國外理論成果,不斷從建筑學、社會學、經濟學、政治學等相關學科中引入相關理論。隨著中國本輪國土空間規劃改革的不斷深化,規劃師若不快速找到城市規劃的核心競爭力,城市規劃將成為一門低門檻、誰都可以做的行業,迫切需要全體規劃師共同努力,準確找到中國城市規劃的未來發展方向,并不斷推進規劃理論實踐的全面發展,探索形成城市規劃發展的“中國模式”。
請問什么是"城市規劃編制"?
城市規劃編制是城鄉規劃編制和現實有沖突我國城市規劃中的一個過程。
城鄉規劃編制和現實有沖突我國城市規劃編制的完整過程由六個層次組成,包括:總體規劃階段和詳細規劃階段、城市總體規劃綱要、城市總體規劃(含市域城鎮體系規劃和中心區域規劃)、城市建設規劃、分區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和修建性詳細規劃。
編制城市規劃的目的在于:在城市發展戰略和城市規劃中,所擬定的一定時期內城市經濟、社會、環境的發展所應達到的目的和指標。
擴展資料:
提升城市規劃編制的科學性
2019年1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并監督實施的若干意見》。
趙龍表示,國土空間規劃明確把主體功能區規劃、土地利用規劃和城鄉規劃等空間規劃相融合,同時形成一個平臺,即國土空間基礎信息平臺,形成全國的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
同時,國土空間規劃將把國家安全戰略、區域發展戰略、主體功能區戰略等國家戰略,通過約束性指標和管控邊界逐級落實到最終的詳細規劃等實施性規劃上,保障國家重大戰略落實落地。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城市規劃編制
參考資料:中國經濟網—我國將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實施“多規合一” ..
是地方性規定嗎?與國家規劃沖突嗎?
屬于地方性法規城鄉規劃編制和現實有沖突,但與《城鄉規劃法》是一致的城鄉規劃編制和現實有沖突,城鄉規劃編制和現實有沖突他的上位法規應該是省里出臺的規劃管理條例,最上面的是城鄉規劃法。
新城規劃和建設當前存在什么問題
第一,新城新區怎樣才能實現以人為本?我看過很多的新城新區規劃,特別是大城市郊區的新城新區,這些新區,本來應該更多是為進城的中低收入人口提供新的居住空間。但現在無論是中小城市還是大城市,我們看到的新城新區規劃,大多都是豪華的空間安排,這個問題恐怕值得深思。農民大量進城,但是新城新區提供的規劃形態,更多是為中高收入人群服務的。它是為了給富人們提供第二套、第三套住房的空間,還是解決農民進城所需要的與他們的中低收入,以及就業環境相吻合的空間,這是一個大問號。
第二,新城新區如何規劃的更合理?現在新城新區出現了很強烈的擴張傾向,我們要思考新區所規劃的面積,到底有沒有足夠的產業和經濟支撐。舉個例子,南方某個城市提出建設面積達800多平方公里的新區,實際開發面積約300多平方公里,但是提出這個概念20多年了,已經投入1千多個億,這二十年開發了20多平方公里,意味著原來的投資造成了嚴重的浪費。而當地還有多個新區,都給自己打造一個非常耀眼的光環,實際上,在新區問題上,各新區之間已經形成了強烈的投資競爭關系。不像當年建深圳那樣,全國各地大量的投資可以集中到那里?,F在各個新城新區都在招商引資,還會有多少企業到你這兒來?新城新區在規劃中安排出很大的空間,可是在全國更多同構空間競爭下,想象的招商引資目標是很難實現的。在區域競爭的格局下,對新城新區規模要重新思量。如果把新城新區的面積搞小一點,幾平方公里,十平方公里,還有可能實現,幾百平方公里就會有問題。還有一個西部省會城市,在該城和另一個中等城市之間規劃出一個500平方公里的新城。這座省城與相距近百公里的中等城市,本身的集聚和輻射功能就有限。而從全省前幾十年的經濟增長速度、以及相關的數據看,都不支撐這五百平方公里的城市化發展,這只會造成嚴重的投資浪費。
第三,新城新區到底以什么樣的形態出現?現在的新區有兩種類型,一種是工業新區,以工業發展和擴大為支撐,另一種是以房地產開發為支撐,但兩個功能經常疊加在一起,就會產生預想不到的結果。工業新區一定是大量工業集中,吸引大量外來勞動力集中,這種新區可能會為政府創造一定的稅收,但往往政府前期投入過大,產生的預期稅收不可能抵補投入,只能依賴房地產開發來補償。兩種功能疊加在一起的時候就出現了問題。要想把房子賣好價錢,一定會把新區居住的空間設計搞得比較高檔,但這和一大批低收入人群組合在一起的時候,兩個功能就出現沖突,在這里工作生活的人買不起房,買得起的人又不愿入住這類小區,結果使新區的發展,走向一種畸形狀態。
新城新區是在原有老城區沒有辦法滿足新來人口和老居民的生活改善需求時出現的。因此在新城新區建設中更多要注重的是服務業的發展,這就與一些地方現在設計的新區房地產發展模式沖突。因為房地產發展模式大多是大尺度、大生態的空間,帶來服務業發展成本過高。服務業進不來,這個新區就可能變成死城。除了星期六星期天有人住,其他時間都閑置。
第四,新城新區建設可以解決舊城改造問題嗎?我們去很多城市調查,發現新城新區建設無法解決老城改造的問題。老城的人不愿意遷到新區或者只在新區買房子而不去那兒住,因為老城的生活非常方便,離就業地近,物價、整個服務業的成本也比較低。老城區的商業網點是新區商業網點的數倍。居民在老城盡管居住、生態狀態等等水平不高,但老城能夠滿足最廉價的就業和生活,而且方便,就使居民由老城向新城搬遷的良好愿望落空。最近幾年,一些政府當局為了把老城區居民趕入新城新區,甚至出現了大面積拆舊城,以“毀巢趕鳥”的荒唐舉措。
第五,新城新區以什么樣的形式在空間上擴展?很多人特別忌諱攤大餅的發展模式,攤的意思就是人口密度低、粗放,造成城市空間資源的浪費??墒呛芏喑鞘泄芾碚哒J為既然要避免攤,就以衛星城的方式,在城市不同的方向,建立幾個不同的功能組團。這種新區雖然避免了攤的浪費,可是新的問題就又出來了。其實城市沿著邊界向外擴張的成本最低,因為它的基礎設施和老城的基礎設施是相聯的,相連就會導致服務業的自然蔓延,就不用重新建立線路,也不需要大規模的拆遷。但如果在遠離老城的地方建一個新區,或者通過組團的方式建立一個新區,就違背了城市發展最基本的規律。一旦城市不是自然成長出來的,是按少數人的設計建出來的,而且是在遠離老城的地方建出來,勢必要大規模拆遷,大規模加強基礎設施供給,就在房地產開發的成本上再增加服務業的成本。所以在這種狀態下建立的新區,它的成本很高,活力會大大下降。同時極容易更大范圍造成居住地與就業的分離,制造新的交通壓力。
第六,新城新區一定要調整行政區劃嗎?例如陜西的西咸新區,原來是西安咸陽的一部分,咸陽和西安都有動力去開發,使兩個城市在發展過程中自然連為一體。但當地為了避免攤大餅,建立了獨立的新區,設立了新的政府機構,反而把兩個政府的積極性都降到零,新區很難在發展中得到原來兩個城市政府的有效支持。
城市發展規律最基本一條,城市是在自然的經濟社會環境下生長出來的,是沿著原來的城市居民區或生產服務區自然向外延伸的,很少是被規劃出來的。只有在計劃經濟體制下,我們才會動用行政的方式來主導資源,靠主觀意志來推動一個個新城新區建設。絕大部分新城新區如果在主觀意志下,在行政主導下擴張,只有一種趨勢,必然導致出現“鬼城”。再就是城市要在減少行政成本上下功夫,而不是通過建新區去盲目地擴大城市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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