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繪資質是什么意思?
測繪資質是測繪專業必須具備的資質,資質等級為甲、乙兩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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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自然資源部辦公廳印發了修訂后的《測繪資質管理辦法》和《測繪資質分類分級標準》。
1.申請晉升甲級測繪資質的,應當符合以下條件:近2年內完成的測繪服務總值不少于1600萬元,且有3個以上測繪工程項目取得省級以上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質檢機構出具的質量檢驗合格證明。
2.申請晉升乙級測繪資質的,應當符合以下條件:近2年內完成的測繪服務總值不少于400萬元,且有2個以上測繪工程項目取得設區的市級以上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質檢機構出具的質量檢驗合格證明。
3.申請晉升丙級測繪資質的,應當符合以下條件:近2年內完成的測繪服務總值不少于50萬元,且有1個以上測繪工程項目取得縣級以上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質檢機構出具的質量檢驗合格證明。
4.申請導航電子地圖制作或者互聯網地圖服務專業范圍的,不作測繪業績考核要求。
質量管理
甲級測繪資質單位應當通過ISO9000系列質量保證體系認證;乙級測繪資質單位應當通過ISO9000系列質量保證體系認證或者通過省級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考核;丙級測繪資質單位應當通過ISO9000系列質量保證體系認證或者設區的市級以上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考核;丁級測繪資質單位應當通過縣級以上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考核。
申請互聯網地圖服務專業范圍的,不受前款規定限制。
全國職業資格考試認證中心頒發的高級測繪工程師申請資質有用嗎
應該用處不大
因為只有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認證測繪資質有風險嘛的證書才是最有效的認證測繪資質有風險嘛,屬于國家職業資格認證,受法律保護,并以法律形式推廣。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的職業資格與執業資格。職業資格以前由勞動部頒發,執業資格以前由人事部頒發,現在兩大部門合二為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雖然有些部門,有些地方,有些協會,有些研究會,有些組織,有些公司等等都在打著國家名義發證掙錢,但是只有少數證書國家認可,很多國家不認可。認證測繪資質有風險嘛你考證書,一定要查清楚發證部門或者發證單位。
關于測繪資質
如果只自己用認證測繪資質有風險嘛,不對地圖進行修改和制作,是不要測繪資質認證測繪資質有風險嘛的。
如果是做導航電子地圖或者互聯網地圖,那一定要測繪資質認證測繪資質有風險嘛的,導航電子地圖制作要具有與完成道路數據采集和數據信息加工處理能力相匹配的人員和設備等等,申請導航電子地圖制作資質的企業注冊資金不低于6000萬元。人員也要100人左右,至于測繪資質跟一般測測繪資質不一樣的。互聯網地圖制作的測繪資質要乙級以上,人員大概20人,具體見《測繪資質管理規定》和《測繪資質分級標準》
如果買的是國家基礎測繪資料,一定要有出處的,地圖在中國管得很嚴的,特別是地圖涉及到國家安全等等,認證測繪資質有風險嘛你說是自己測的,也需要有有關部門驗收,質量檢查,成果管理等一系列的東西,不能瞎蹦出來這么些地圖數據,更何況國家基礎地圖你也做不出來的,也不會讓你做。具體見《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 、《國家基礎地理信息數據使用許可管理規定》和《基礎測繪成果提供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等一系列政策法規。
你最好去國家測繪局網站上咨詢一下,民間人士一下子講不明白,也不一定準確。
測繪資質中發現技術人員證書掛靠如何處理
1、對發現掛靠企業的測繪資質復審換證的申請不予受理,在一年內再次申請測繪資質也不予受理。2、在行業內予以通報批評。3、將掛靠企業提供的虛假行政許可申請材料的行為計入一般不良信息,在國家和本市測繪地理信息行業信用管理平臺中予以公示。
各測繪資質單位在測繪資質申請中應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及行業管理規定,確保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準確,堅決杜絕類似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生。對弄虛作假等違法違規行為,應始終堅持“零容忍”,建立測繪資質長效監管機制,加大失信懲戒力度,維護測繪市場規范有序。
證書掛靠給建造師帶來的風險:1、項目質量安全帶來的風險。由于實行項目經理質量責任終身制。一旦發生質量、安全方面的事故,即使本人不在場,也很可能要承擔本不屬于建造師的責任。如果認定建造師有違規行為,輕則吊銷執業證書,重則處以刑罰,這就得不償失了。2、企業違約帶來的風險。由于掛靠本身就違反了國家相關規定,應屬于無效合同,不受法律保護。如果用人單位不按協議約定支付掛靠費用,不按協議的范圍或超出協議的范圍使用證書時,建造師的約定利益將無法得到法律保護。3、證書本身的風險。證書一般是兩到三年進行一次年檢,一旦發現掛靠的違規現象,那么年檢將無法通過,因此也就無法再繼續執業。
測繪儀器鑒定證書造假會有什么影響?申報資質有影響嗎?
申報資質,必須按照規定如實提供有關申報材料,凡與實際情況不符,有偽造、虛報相關數據或證明材料行為的,可認定為弄虛作假。具體罰則,則應當根據申報規定或管理規定進行處理。
法條鏈接:參照《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申報弄虛作假行為處理辦法》
1、第三條 企業申報資質,必須按照規定如實提供有關申報材料,凡與實際情況不符,有偽造、虛報相關數據或證明材料行為的,可認定為弄虛作假。
2、第十二條 對資質申報中弄虛作假的企業,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按照行政審批權限依法給予警告,并作如下處理:
(一)企業新申請資質時弄虛作假的,不批準其資質申請,企業在一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該項資質;
(二)企業在資質升級、增項申請中弄虛作假的,不批準其資質申請,企業在一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該項資質升級、增項;
(三)企業在資質延續申請中弄虛作假的,不予延續;企業按低一等級資質或縮小原資質范圍重新申請核定資質,并一年內不得申請該項資質升級、增項。
3、第十三條 對弄虛作假取得資質的企業,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并撤銷其相應資質,且自撤銷資質之日起三年內不得申請該項資質。
4、第十六條 對參與企業資質申報弄虛作假或為企業提供虛假證明的有關單位或個人,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給予通報批評或抄報有關部門依法進行處理。
5、第十七條 對參與企業資質申報弄虛作假的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依法由其上級行政機關或者監察機關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6、第十八條 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將企業資質申報中的弄虛作假行為作為企業或個人不良行為在全國誠信信息平臺予以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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