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測繪條例
第一條 為了加強測繪管理,促進測繪事業發展,保障測繪事業為經濟建設、國防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從事測繪活動,應當遵守本條例。第三條 省測繪管理部門負責全省測繪工作的統一監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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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縣(含縣級市、區,下同)人民政府負責管理測繪工作的行政部門(以下簡稱測繪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測繪工作的統一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本部門有關的測繪工作。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測繪工作的領導,將基礎測繪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及財政預算。鼓勵測繪科學技術的研究,加強測繪基礎設施建設,推進地理信息資源共享,促進地理信息產業和測繪事業發展。第五條 縣級以上測繪管理部門應當開展測繪科普宣傳教育活動,積極推動測繪成果為地方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鼓勵公眾版測繪成果的開發利用,獎勵在測繪成果社會化應用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第六條 縣級以上測繪管理部門應當建立測繪成果質量監督檢查制度,加強對測繪成果質量投訴處理工作。第七條 因建設、城市規劃、資源調查、科學研究的需要,大城市和國家重大工程項目確需建立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的,由省測繪管理部門報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其他城市或者行政區域以及重點建設工程項目確需建立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的,由市測繪管理部門報省測繪管理部門批準。第八條 申請建立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的單位,應當提交論證報告、技術方案以及與國家平面坐標系統的聯系方式。第九條 省測繪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以下基礎測繪項目:
(一)建立、復測省內國家三、四等平面控制網、高程控制網;
(二)組織實施全省基礎航空攝影,獲取基礎地理信息的遙感資料;
(三)測制和更新全省1:10000、1:5000比例尺地形圖、影像圖及其數字化測繪成果;
(四)建立、維護和更新省轄區內的區域性基礎地理信息數據庫和系統;
(五)組織編制和更新全省行政區劃圖及其普通地圖集;
(六)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省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基礎測繪項目。第十條 市、縣測繪管理部門在本行政區域內負責組織實施以下基礎測繪項目:
(一)加密平面控制網、高程控制網及其復測,建立、復測經批準的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
(二)組織實施基礎航空攝影,獲取基礎地理信息的遙感資料;
(三)測制和更新1:2000、1:1000、1:500比例尺地形圖、影像圖及其數字化測繪成果;
(四)建立、維護和更新基礎地理信息數據庫和系統;
(五)組織實施上級測繪管理部門或者本級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基礎測繪項目。第十一條 基礎測繪成果按照以下規定進行更新:
(一)基礎地理信息數據庫、國防建設和社會發展急需的基礎測繪成果應當及時更新;
(二)省內國家三、四等平面控制網、高程控制網每5年至10年復測一次;
(三)1:10000、1:5000比例尺地形圖,沿海和中部城市群地區的更新周期不超過5年,其他地區不超過10年;
(四)省、市、縣行政區劃圖及其普通地圖集更新周期不超過3年;
(五)市、縣基礎測繪成果的更新周期不超過4年。第十二條 建立數字區域地理信息系統或者與其有關的其他地理信息系統,必須采用符合國家標準的基礎地理信息數據,并報所在地縣級以上測繪管理部門備案。第十三條 鄉(鎮)行政區域界線測繪及其標準畫法圖編制,由省民政部門會同省測繪管理部門共同組織實施,其標準畫法圖經省人民政府批準后公布。第十四條 縣級以上測繪管理部門會同同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編制的本行政區域地籍測繪規劃,應當與基礎測繪規劃相銜接。第十五條 土地權屬證書、房屋權屬證書、海域使用權證書中附具的權屬界址點、界址線圖或者權屬面積的測繪,應當執行國家技術規范和標準,由具備相應測繪資質的單位實施。第十六條 因測繪需要進行航空攝影的,報省測繪管理部門審驗資質后,由軍隊測繪主管部門批準。
測繪航空攝影或者遙感的底片、數據,必須經軍隊測繪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后方可使用。
測繪資質管理規定要求設備年檢嗎
測繪資質管理規定要求設備年檢
辦理測繪資質申請流程測繪資質單位監督檢查工作:
1、申請測繪資質的單位向縣市人民政府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并提出初審意見提出測繪資質申請;
2、測繪資質受理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5日內作出受理決定。
3、測繪資質審批機關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測繪資質單位監督檢查工作,由測繪資質審批機關或者其委托的下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指派兩名以上工作人員進行核查。
4、 測繪資質審批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作出審批決定。20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測繪資質審批機關領導批準,可以延長10日,并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單位。
5、 申請單位符合法定條件的,測繪資質審批機關應當作出擬批準的書面決定,向社會公示7日,并于作出正式批準決定之日起10日內向申請單位頒發《測繪資質證書》。
測繪資質審批機關作出不予批準的決定,應當向申請單位書面說明理由。
6、《測繪資質證書》分為正本和副本,由國家測繪局統一印制,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測繪資質證書》有效期最長不超過5年。編號形式為:等級+測資字+省、自治區、直轄市編號+順序號。
具體過程
一、內 容
測繪資質申請
二、法律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2002年8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主席令第75號);
(二)《測繪資質管理規定》(國家測繪總局制定,2004年6月1日起施行);
三、數量及方式
無數量限制。到測繪資質單位監督檢查工作我局業務受理中心遞交申請材料。
四、條 件
(一)有《測繪資質分級標準》中規定數量的專業技術人員;
(二)有《測繪資質分級標準》中規定的相應的儀器設備和設施;
(三)有健全的技術、質量保證體系和測繪成果及資料檔案管理制度;
大地測量測繪儀器維護資質
2014年7月1日,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以國測管發〔2014〕31號印發修訂后的《測繪資質管理規定》。該《規定》分總則、申請與受理、審查與決定、變更與延續、監督管理、罰則、附則7章37條,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2009年3月12日發布的《測繪資質管理規定》予以廢止。測繪資質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測繪資質的監督管理,規范測繪資質行政許可行為,維護市場秩序,促進地理信息產業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應當依法取得測繪資質證書,并在測繪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測繪活動。
第三條 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負責全國測繪資質的統一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測繪資質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四條 測繪資質分為甲、乙、丙、丁四級。
測繪資質的專業范圍劃分為:大地測量、測繪航空攝影、攝影測量與遙感、地理信息系統工程、工程測量、不動產測繪、海洋測繪、地圖編制、導航電子地圖制作、互聯網地圖服務。
測繪資質各專業范圍的等級劃分及其考核條件由《測繪資質分級標準》規定。
第五條 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是甲級測繪資質審批機關,負責審查甲級測繪資質申請并作出行政許可決定。
省級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是乙、丙、丁級測繪資質審批機關,負責受理、審查乙、丙、丁級測繪資質申請并作出行政許可決定;負責受理甲級測繪資質申請并提出初步審查意見。
省級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可以委托有條件的設區的市級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受理本行政區域內乙、丙、丁級測繪資質申請并提出初步審查意見;可以委托有條件的縣級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受理本行政區域內丁級測繪資質申請并提出初步審查意見。[2]
第二章 申請與受理
第六條 申請測繪資質的單位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企業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資格;
(二)具有符合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儀器設備和辦公場所;
(三)具有健全的技術、質量保證體系,測繪成果檔案管理制度及保密管理制度和條件;
(四)具有與申請從事測繪活動相匹配的測繪業績和能力(初次申請除外)。
第七條 測繪資質審批機關應當將測繪資質行政許可的依據、條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錄等向社會公布。
第八條 測繪資質審批機關應當健全測繪資質管理信息系統維護機制,實現測繪資質行政許可在線受理和審查,方便管理相對人,提高行政效率,增強管理能力。
第九條 初次申請測繪資質的單位,應當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掃描件:
(一)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法定代表人的簡歷及任命或者聘任文件;
(二)符合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的身份證,畢業證書與測繪及相關專業技術崗位工作年限證明材料或者任職資格證書,勞動合同,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等材料;
(三)符合要求的儀器設備所有權證明及省級以上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測繪儀器檢定單位出具的檢定證書;
(四)單位辦公場所證明;
(五)健全的測繪質量保證體系證明;
(六)測繪成果及資料檔案管理制度材料;
(七)測繪成果保密管理制度材料。
第十條 申請晉升測繪資質等級的單位,應當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掃描件:
(一)符合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的身份證,畢業證書與測繪及相關專業技術崗位工作年限證明材料或者任職資格證書,勞動合同,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等材料;
(二)符合要求的儀器設備所有權證明及省級以上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測繪儀器檢定單位出具的檢定證書;
(三)健全的測繪質量保證體系證明;
(四)測繪成果及資料檔案管理制度材料;
(五)測繪成果保密管理制度材料;
(六)與所申請升級專業范圍相匹配的測繪業績和能力證明材料。
申請新增專業范圍的單位,應當提供第(一)至(五)項材料。
第十一條 擬從事生產、加工、利用屬于國家秘密范圍測繪成果的單位,其保密管理工作應當符合下列條件,并向測繪資質審批機關提交有關書面材料:
(一)依法成立3年以上的法人,無違法犯罪情況;
(二)依照國家有關保密和測繪地理信息法律法規,建立健全保密管理制度;
(三)設立保密工作機構,配備保密管理人員;
(四)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本單位保密要害部門、部位,明確崗位職責,設置安全可靠的保密防護措施;
(五)與涉密人員簽署保密責任書,測繪成果核心涉密人員應當持有省級以上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涉密人員崗位培訓證書。
第十二條 測繪資質審批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不予受理、補正材料或者予以受理的決定。[2]
第三章 審查與決定
第十三條 測繪資質審批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行政許可決定。20個工作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本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10個工作日,并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單位。
第十四條 申請單位符合法定條件的,測繪資質審批機關作出擬準予行政許可的決定,通過本機關網站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
公示期間有異議的,測繪資質審批機關應當組織調查核實。經核實有問題的,應當依法作出處理。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者有異議但經核實無問題的,測繪資質審批機關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并于10個工作日內向申請單位頒發測繪資質證書。
測繪資質審批機關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應當予以公開,公眾有權查閱。
測繪資質審批機關作出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應當向申請單位書面說明理由。
第十五條 測繪資質證書分為正本和副本,由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統一印制,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測繪資質證書有效期不超過5年。編號形式為:等級+測資字+省級行政區編號+順序號+校驗位。
第十六條 初次申請測繪資質不得超過乙級。測繪資質單位申請晉升甲級測繪資質的,應當取得乙級測繪資質滿2年。
申請的專業范圍只設甲級的,不受前款規定限制。[2]
第四章 變更與延續
第十七條 測繪資質單位的名稱、注冊地址、法定代表人發生變更的,應當在有關部門核準完成變更后30日內,向測繪資質審批機關提出變更申請,并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掃描件:
(一)變更申請文件;
(二)有關部門核準變更證明;
(三)測繪資質證書正、副本。
第十八條 測繪資質證書有效期滿需要延續的,測繪資質單位應當在有效期滿60日前,向測繪資質審批機關申請辦理延續手續。
對繼續符合測繪資質條件的單位,經測繪資質審批機關批準,有效期可以延續。
第十九條 測繪資質單位在領取新的測繪資質證書的同時,應當將原測繪資質證書交回測繪資質審批機關。
測繪資質單位遺失測繪資質證書申請補領的,應當持在公眾媒體上刊登的遺失聲明原件、補領證書申請等材料到測繪資質審批機關辦理補領手續。
第二十條 測繪資質單位轉制或者合并的,被轉制或者合并單位的測繪資質條件可以計入轉制或者合并后的新單位。
測繪資質單位分立的,分立后的單位不受本規定第十六條的限制,可以重新申請原資質等級和專業范圍的測繪資質。
測繪資質的業務范圍包括什么?
國家現行測繪資質管理規定將測繪資質分為12個專業。不同專業對人員儀器設備有不同的要求,以丙級工程測量專業為例:
一、通用標準: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丙級測繪單位注冊資金不低于100萬元;
2、辦公場所:丙級不少于80平方米;
3、質量管理:丙級測繪單位應當通過ISO9000系列質量保證體系認證或者通過設區的市(州)級以上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考核,丙級測繪單位配備專門質檢人員;
4、檔案和保密管理:有健全的測繪成果及資料檔案管理制度、保密制度和相應的設施:有明確的保密崗位責任,與涉密人員簽訂了保密責任書;
5、檔案管理考核:丙級測繪單位應當通過設區的市(州)級以上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考核,取得通過考核的證明文件;
6、省級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是乙、丙、丁級測繪資質審批機關,負責受理、審查乙、丙、丁級測繪資質申請并作出行政許可決定;負責受理甲級測繪資質申請并提出初步審查意見。
7、省級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可以委托有條件的設區的市級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受理本行政區域內乙、丙、丁級測繪資質申請并提出初步審查意見;可以委托有條件的縣級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受理本行政區域內丁級測繪資質申請并提出初步審查意見
二、工程測量丙級標準:
6、測繪及相關專業人員:8人(中級3);
7、測繪設備:
(1)GPS接收機3臺(5mm+1ppm精度以上);
(2)全站儀3臺(其中2秒級精度以上不少于1臺);
(3)水準儀2臺(S3級精度以上);
(4)A1幅面以上繪圖儀1臺。
拓展資料
通用標準是指對各專業范圍統一適用的標準。
專業標準包括大地測量、測繪航空攝影、攝影測量與遙感、地理信息系統工程、工程測量、不動產測繪、海洋測繪、地圖編制、導航電子地圖制作、互聯網地圖服務。
調整后的地方標準,不得高于本標準的高一等級考核條件,也不得低于本標準的低一等級考核條件,不得修改專業范圍及專業子項、考核指標和作業限額,不得突破通用標準的規定。調整后的標準應當報送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備案。
測繪資質審批機關應當健全測繪資質管理信息系統維護機制,實現測繪資質行政許可在線受理和審查,方便管理相對人,提高行政效率,增強管理能力。
初次申請測繪資質的單位,應當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掃描件。
參考資料:測繪資質分級標準-百度百科
質量監督管理措施
外部質量監督管理是礦業權實地核查工作質量控制的重要內容。外部質量監督管理實施主體是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管理的對象是承擔礦業權實地核查工作的單位與作業隊伍。
(一)核查承擔單位管理
核查承擔單位所具有的資質是其具有承擔相應工作能力和以往工作業績的有效證明。為了保證礦業權實地核查工作質量,礦業權實地核查工作應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和隊伍來承擔。礦業權實地核查既包括基礎控制測量、礦業權實地測量等與測繪相關的工作,又涉及與地質礦產有關的現場調查工作,在礦山開展實測還要熟悉礦山生產和安全工作。因此,礦業權實地核查工作應有具有固體礦產勘查乙級以上資質或測繪乙級以上資質的單位或隊伍承擔,具備地質勘查和測量資質、有礦山地質測量經驗的單位應予優先考慮。為此,《國土資源部關于開展全國礦業權實地核查工作的通知》(國土資發〔2008〕59號)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實地核查工作應通過招標、議標或委托等方式,擇優選擇符合資質條件的單位承擔項目工作。
核查承擔單位必須嚴格按照實地核查的技術要求進行工作,確保所有數據來源于實測或調查,不得弄虛作假。核查承擔單位野外施工必須采取相應的安全和勞動保護措施,做到安全施工,杜絕安全事故。對核查承擔單位的資格實行動態管理,發現重大質量問題的取消其承擔資格。
(二)技術人員管理
人是施工過程的主體,工程質量的形成受到所有參加工程項目施工的工程技術人員、操作人員、服務人員的共同作用。因此,做好實地核查人員的理論、技術水平、職業道德素質的培訓工作,是全國礦業權實地核查工作質量監管的一個重要措施。核查承擔單位主要技術負責人應參加全國礦業權實地核查工作辦公室舉辦的技術培訓班,其他人員也應參加相應的培訓,方可上崗。核查人員應由地質礦產和測繪專業人員共同組成,其中測量工作須由測量專業人員完成。核查承擔單位應將核查專業人員的基本情況報委托單位審查備案,審查合格后,原則上不得隨意變更。
(三)督促檢查與抽查
過程抽樣檢查也是確保核查成果質量的重要措施之一。在礦業權實地核查過程中,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組織專家對野外核查工作進行抽查,縣(市)級應抽查轄區礦業權的5%~10%;省級應抽查每個核查單位1~2個礦業權。國土資源部視情況確定抽查的對象。抽查過程中,檢查人員需做好檢查記錄,明確列出工作存在的問題和核查承擔單位擬采取的糾正措施。
有條件的省份可引入第三方監理開展外部質量控制。第三方監理單位采取定期檢查與不定期抽查相結合的方式,對項目工作質量進行監督管理,從而達到控制成果質量的最終目的。
(四)進度管理
建立工作進度報告制度,各核查承擔單位定期提交工作進度報告,包括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工作質量管理情況和存在問題等內容。
在野外作業階段,實行月工作報告制度,各省于每月5日前向國土資源部報送上月工作進展,主要內容為完成的野外實測工作量。
建立調度制度,委托部門定期對各工作組進行調度,根據情況調整委托的任務量,對工作進度緩慢的責成整改。
測繪資質分級標準---工程測量專業標準
一、工程測量專業資質等級
測繪資質分為 甲、乙 兩個等級。首次申報的時候,只能先從乙級開始申報,不能直接申報甲級,只能通過升級獲得。
測繪資質的專業類別十個專業分為大地測量、測繪航空攝影、攝影測量與遙感、 工程測量 、海洋測繪、界線與不動產測繪、地理信息系統工程、地圖編制、導航電子地圖制作、互聯網地圖服務。
二、工程測量專業申報條件測繪資質單位監督檢查工作:
1、有法人資格;
2、有與從事的測繪活動相適應的測繪專業技術人員和測繪相關專業技術人員;
3、有與從事的測繪活動相適應的技術裝備和設施;
4、有健全的技術和質量保證體系、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以及測繪成果和資料檔案管理制度
三、工程測量專業資質證書:
測繪資質證書有效期五年。測繪資質證書包括紙質證書和電子證書,紙質證書和電子證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取得乙級資質滿2年且業績達到標準要求可提出升甲級申請。
業績要求:取得相應專業類別乙級測繪資質滿2年。所申請的每個專業類別近2年完成測繪服務總值不少于600萬元,且完成至少一個金額不低于50萬元的測繪項目
增加甲級測繪資質專業類別的,應當符合專業標準規定的甲級測繪業績要求。測繪單位轉制或分立的,申請原資質等級和專業類別不受本標準規定的甲級測繪業績要求限制。
四、工程測量專業證書發證機關
證書上發證機關都是省自然資源廳(自然資源部審批的除外)。
五、工程測量專業技術裝備:
甲級技術裝備:GNSS接收機、全站儀、水準儀、地下管線探測儀合計20臺
乙級技術裝備:GNSS接收機、全站儀、水準儀、地下管線探測儀合計4臺
注:1、技術裝備要求的“合計”,不需要每種技術裝備都具備。
? ? ? ? 2、GNSS接收機、全站儀、水準儀精度應當分別不低于5mm+1×10-6 D 、2"、S1。
? ? ? ? 3、設備不可以租賃,允許新買或裝備所有權轉移(即可購買二手的),需提供裝備所有權轉移證明材料和發票原件。
六、工程測量專業資質人員要求
1、甲級工程測量專業資質要求如下:
人員規模:共40人,其中測繪專業高級工程師4人、中級工程師7人、初級工程師13人,測繪相關專業16人
2、乙級工程測量專業資質要求如下:
人員規模:共6人,其中測繪專業中級工程師2人、初級工程師2人,測繪相關專業2人
七、工程測量專業承擔范圍:
甲級業務范圍:控制測量、地形測量、規劃測量、建筑工程測量、變形形變與精密測量、市政工程測量、水利工程測量、線路與橋隧測量、地下管線測量、礦山測量、工程測量監理。
乙級作業限制范圍:不得從事二等及以上控制測量、國家建設重點工程的規劃測量、單個建筑物10萬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測量、特大型水利水電工程測量、4千米及以上隧道工程測量。
八、關于技術人員要求:
1、專業技術人員包括測繪專業技術人員和測繪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專業技術人員應當具有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不得兼職,測繪專業技術人員具有測繪專業職稱,測繪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具有測繪相關專業學歷或職稱。用于申請甲、乙級測繪資質的專業技術人員中,退休的專業技術人員分別不得超過2人、1人。
2、 測繪專業 是指大地測量、工程測量、攝影測量、遙感、地圖制圖、地理信息、地籍測繪、測繪工程、礦山測量、海洋測繪、導航工程、土地管理、地理國情監測等專業。
測繪相關專業 是指地理、地質、工程勘察、資源勘查、土木、建筑、規劃、市政、水利、電力、道橋、工民建、海洋、計算機、軟件、電子、信息、通信、物聯網、統計、生態、印刷、人工智能、大數據、云計算、保密、檔案等專業。
3、本標準規定的專業技術人員數量為最低要求。高級別測繪專業技術人員可以沖抵低級別測繪專業技術人員,測繪專業技術人員可以沖抵測繪相關專業技術人員。
九、申請流程:
準備好上述材料之后,我們就可以開始申請資質測繪資質單位監督檢查工作了。現在全國的測繪資質申請都是統一網上申報,在統一的網址:全國測繪資質管理信息系統(試運行)
提交申請后就來到審批流程,具體規定:
(一)申請材料齊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決定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書;
(二)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者在五個工作日內一次告知申請單位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三)申請事項依法不屬于本審批機關職責范圍的,應當即時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并告知申請單位向有關審批機關申請。
(四)審批機關自受理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批準測繪資質的書面決定。
(五)因特殊情況在十五個工作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本審批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十個工作日,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單位。
(六)審批機關作出批準測繪資質決定的,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向申請單位頒發測繪資質證書;審批機關作出不予批準測繪資質決定的,應當說明理由,并告知申請單位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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